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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向我校优秀毕业生阳军同志学习的决定

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13-03-15本文已被浏览 851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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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军,男,1985年1月生,山西太原人,是我校法学院2008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6月毕业时,阳军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历任忻州市消防支队直属中队副指导员、宁武中队中队长、保德中队指导员等职,现任轩岗大队副大队长,今年2月25日借调至原平市公安消防中队任代职中队长,武警上尉警衔,副营职。在2013年3月9日扑救山西原平市小南章山山火战斗中,阳军为抢救国家财产和保护战友英勇牺牲,年仅28岁,被公安部授予烈士称号。
3月8日晚8时50分,山西省原平市中阳乡现峪村小南章山突起山火,阳军带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山火肆虐,不断蔓延,扑救工作一直持续到第2天。3月9日上午9时,阳军带领5名士兵在扑救小南章山一处明火时,风力骤然加大,风向突变,火焰猛烈地扑来,冲在最前面的阳军当即命令队员迅速撤离,同时大声呼喊:“快撤!先救其他人,我没事!”并猛力将身边最后一名来不及撤离的队员班行行推出火海,而自己却被烈火浓烟吞没,不幸壮烈牺牲。
阳军是西藏民族学院毕业生的优秀代表,他的身上承载了民院人爱国、奉献的优良传统,他的牺牲是当代大学生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崇高精神境界的集中体现。阳军在校期间表现突出,曾担任原政法学院学生会副主席,荣获校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多项荣誉称号。入警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负当代青年的责任与担当,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在个人生死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间,毫不犹豫地做出抉择,用生命诠释了一名人民卫士的忠诚。
为进一步宣传和学习阳军同志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在全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向阳军同志学习的活动。希望全校各族师生以阳军同志为榜样,学习他战斗中奋不顾身、危难时挺身而出的英雄主义气概,学习他不怕牺牲、无私奉献、报效国家、服务人民的精神。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各族青年学子学习阳军同志的事迹和精神,特别是共产党员、青年团员要在学习活动中发挥带头作用。各级党团组织、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以及展板、橱窗、LED屏等宣传载体的作用,采取座谈、讨论、主题班(团)会、橱窗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学习活动要结合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结合当前开展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学习成效落实到提高思想觉悟和付诸实际行动中。全校教职工要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体现学习成果,爱岗敬业,克己奉公,为祖国建设和西藏发展培养更多合格建设者和事业接班人。广大青年学子要以英雄为楷模,树立敬业奉献、勇于担当的意识,确立健康的人生价值追求和崇高的人生目标定位,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国家,服务人民。
                                         西藏民族学院党委
                                         2013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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