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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暑假放假安排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院办公室发布时间:2014-07-15本文已被浏览 1134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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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
根据校历及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14年暑假放假安排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17日起正式放假。教职工8月26日报到,27日开始正式上班;老生8月30日、31日报到;新生9月3日、4日报到注册。学校领导原则上在校度假,需要离校外出时应向主要领导报告。更名办和承担更名工作任务的院直单位、二级学院原则上不放假,可合理安排轮休。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放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保卫处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尤其是做好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要坚持严格的门禁制度,加强校园巡查,确保校园安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加强实验室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管理好易燃、易爆和剧毒实验药品,做到防患于未然。各二级学院要对假期学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责、心中有数,要在放假前、假期中和假期末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对全体学生开展假期教育,教育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尤其是要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感,不为网络谣言所蛊惑,不传谣、不信谣,不参加任何违法活动和宗教活动,特别是阿里塔尔钦宗教活动,确保安全。
三、更名工作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更名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按照工作方案要求,从快、从严、从大局出发,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纪委要按照《更名工作督查方案》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排都落到实处。
四、留校度假学生管理工作
暑假期间,全体学生原则上离校度假。学工部(处)对在校集中组织实习或因特殊情况需留校度假的学生要做好登记,集中安排住宿;有关二级学院抓好学生管理,做到谁的人谁负责,对学生假期情况要做到了如指掌,严禁晚归和夜不归宿,确保学生政治安全和人身安全。
五、假期服务保障工作
后勤部门要对全院的供水、供电、供暖等生活保障和服务等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饮食安全和卫生管理,丰富菜品供应,确保师生假期的后勤生活保障。各有关单位也要做好各类教学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学工部(处)、团委、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一些有益于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尤其是组织好留校师生的文化生活。图书馆要安排好假期的开馆、借阅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愉快而有意义的假期。
六、基础建设有关工作
规划建设办公室要扎实、细致地做好新校区各个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学校总体规划通过自治区审批后,能够尽快开工建设。要做好综合实验楼暨大学生活动中心附属工程建设工作,确保进度和质量,确保尽快投入使用,早日发挥效益。要做好实验楼B区改造工作,确保下学期开学前圆满完成。后勤等相关部门要针对校园内部分输电线路老化、负荷严重超载、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做好线路改造规划;尽快确定并落实第二食堂改造方案;认真落实各类维修、维护项目,务必做到保质保量。
七、假期内其他工作
招就处要切实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招生纪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各单位要加强进藏开展科研、函授、社会实践、度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确保业务联系顺利、教学组织严密、课题调研深入、三下乡圆满顺利。
八、开学准备工作
教务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新学期开课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课程安排到位、教师到岗、教材到手,确保新学期顺利开课。学工部(处)和各二级学院要做好新生的报到、入学教育和军训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体教师要在假期认真备课,做好开课前的准备;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要及时向家长汇报学业情况,对下学期需要补考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并督促其按时到校补考。
九、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
深入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的“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的“九项规定”、“约法十章”,加强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公款请吃;严格各类经费使用审计制度,严格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物资采购制度,为学院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十、值班备勤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本单位领导轮休安排,不得长时间离校度假,必须保证一名领导在校在岗,主要领导外出须报告学校。在校在岗的领导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做好记录,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值班期间的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情况信息,确保假期“三不出”的目标。
假期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包括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电话、联系方式等)于7月16日下午17时前报学院办公室。
 
 
 西藏民族学院办公室       
201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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