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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李平老师被推荐为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联络员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1-04-19本文已被浏览 595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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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按检察联络员的任职条件,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李平老师被推荐为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联络员。

建立检察联络员制度是群众路线工作方针要求的体现;是提高检察院社会公众满意度的有效途径;是民意汇集,检情下达的纽带和桥梁。作为检察联络员首先可以了解民意,征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检察机关改进工作和制定相应措施。其次可以将检察工作及时向所在部门、所在区域的群众宣传促进检民沟通,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培养检民鱼水情。

(纪委 唐池;编辑 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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