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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5-12-18本文已被浏览 338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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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下午17时30分,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第一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学校党委常委、副院长刘凯同志、学校党委办公室主任张宏伟莅临指导。邱洪浩同志主持了会议。
会议根据选举办法的有关程序,经过民主选举,邱洪浩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书记,侯明、李琼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副书记。
   会上,新当选的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委员会书记邱洪浩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他首先代表新一届党委委员对全体党员的信任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学院党委领导班子一定不辜负学校党委和全院师生的期望,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加强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注重工作实效;二是加强自身修养,提升综合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公正廉洁,勤政务实,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三是紧紧依靠各级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全体师生员工,凝心聚力,团结合作,同舟共济,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努力开创法学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最后,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刘凯同志发表重要讲话,他首先祝贺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员大会顺利召开,同时祝贺邱洪浩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侯明和李琼两位同志当选为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他指出,学校党委已经明确了学校发展“一一三三二六六”的总体思路,其中重要的部分就是党建工作,在此基础上,召开中国共产党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党员大会意义十分重大,通过全体党员的参与,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力量,形成了共识,增强了合力。希望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严格遵守党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发扬民主,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清廉,真抓实干,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发挥好学院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团结好法学院全体师生,为实现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而努力奋斗。
(文:刘长亮/图:陈雁鹏/编辑:石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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