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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黄波等63人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决定

来源:西藏民族学院发布时间:2011-09-10本文已被浏览 82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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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来,全院广大教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为我区的建设和发展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人才。
为弘扬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崇高敬业精神,鼓励全校教职工献身民族教育事业,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西藏民族学院评选表彰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暂行办法》(院发[2010]17号)文件精神,经西藏民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教师节来临之际,我院开展2011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经过各单位民主评选和推荐、学院评优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胡永禄等33人为西藏民族学院2011年先进教育工作者,黄波等30人为西藏民族学院2011年优秀教师。
西藏民族学院2011年先进教育工作者:
胡永禄、王伟、代艳、马宁、任秀丽、张大卫、胡艳、刘泽国、张辉、李杉、唐静、李恒、王秦民、张军利、汪俊平、张宏伟、高明、冉照海、于杰兰、任富强、王亮、汤志民、王斌礼、侯文艳、余新颜、辛雷乾、徐明、白玛央金、邓光宇、李子、周林海、司平超、王崇恒
西藏民族学院2011年优秀教师:
黄波、栗军、李红、黄林、陈爱东、沈宏益、何磊、王勇、金石、杨晓波、张晓煜、杨忠宁、田懿、侯希文、朱新林、王文鹏、康育文、刘怡春、王静、师建军、吴翊卿、何树梅、马利锋、高阿平、杨建军、王彦智、朱玉福、闫景梅、王双群、杨长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全体教职员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团结奉献,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顺利实现我院“十二五”规划,促进学院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西藏民族学院
                                        二0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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