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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考点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 招生就业工作处发布时间:2017-03-10本文已被浏览 67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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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及家长: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藏教考试【20171)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西藏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和我校考点高考报名工作,更好地服务我校广大教职工子女,现将我校考点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指高中、中专、中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户籍在藏,同时符合《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规定,可以申请报名参加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请各位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网站招生信息栏查阅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二、报名时间、地点

1、网上填报报名信息时间为315日至25日,现场确认时间为326日至31日,逾期不予办理。

2、现场确认地点: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第二办公楼三楼)

三、报名办法

1、在西藏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就读的职工子女,由附属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2、在其它中学就读的我校职工子女凭户籍审查表、父母工龄照顾加分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或就读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到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

3、请各位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工作处网站招生信息栏查阅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等各类招考信息,下载高考报名所需的各类表格。

4、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接受二代身份证鉴别仪(识别仪)进行身份认证。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和考试文具费;借考的考生还须缴纳借考费。按藏发改价格【2014890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生3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6元,考试文具费每生15元,借考费每生180元,外语口试费每生20元。

根据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要求,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相关表格的填写及户口本等所需资料的准备工作。

我校职工子女在报考中如有疑问,可到招生就业工作处招生办公室咨询或电话咨询。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招生办地址:西藏民族大学第二办公楼三楼

联系电话: 029-33755799 

                                                                                         招生就业工作处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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