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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与西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签署“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

来源:外语学院发布时间:2017-04-24本文已被浏览 40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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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下午,学校与西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签署仪式在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阳光厅顺利举行。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欧珠代表学校与西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代表副主任柳林共同签署了框架协议。自治区外侨办副主任聂勋俐、马强,副巡视员巴桑及全办干部,学校驻拉萨办事处旦巴、外语学院党委书记高全孝、教师李葆卫、姚晓翠、格桑曲珍以及拉萨电视台、拉萨日报社等多家媒体共同见证了签署仪式。

签署仪式前,柳林和欧珠在区外侨办贵宾厅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谈。柳林对欧珠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高度评价了西藏民族大学为西藏改革发展和稳定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指出我区目前处于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关键阶段,外侨办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服务国家总体外交、服务地方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新时期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前,外事侨务办工作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和短板显得越来越突出,亟需开拓视野、创新思路。西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与西藏民族大学战略合作关系框架协议的签署是突破瓶颈、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能达到优势互补,互助共赢的目的。外侨办愿意发挥外侨一线工作的实战经验,为西藏民族大学在专业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适当协助。

欧珠首先向外侨办对西藏民大的长期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协议的签署是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重要战略思想和“努力实现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重要指示所进行的实践与探索,完全符合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启了我校“开门办学,政校合作”的新模式。自治区外侨办与西藏民族大学虽地处两地,但都长期致力于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治藏方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反对分裂,都肩负着促进西藏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使命。长期以来,自治区外侨办和西藏民大在产研结合、人才培养、学生实习实践、对外交流等方面都有着密切的互动合作,势头良好。希望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共赢发展的原则,在毕业生实习就业、员工培训、学术交流、学科建设、对外交流等方面展开有效的合作,共同建设美丽西藏。

依据协议,学校将根据外侨办实际需要,提供多语种的语言服务,外侨办支持我校学科建设、对外交流合作,根据需要为民大毕业生提供实习就业机会等。双方还将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合作开展“一带一路”及“南亚大通道”领域的相关课题研究。

(文、图:李葆卫/编辑:陈庆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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