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报名的通知

来源:校办发布时间:2020-07-11本文已被浏览 15117 次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干部队伍国际化建设,促进我校重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培养一批富有创新能力、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骨干,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批准我校已成为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院校。
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该项目2020年第二批选拔工作将于9月10日起正式展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青年教师选派工作,统筹学科发展需要、师资力量和教学科研任务等,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定合理的选派计划,切实做好此项工作。为了保质保量地做好本次选拔工作,现就该项目报名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5年设立了《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分层次选派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学术骨干出国留学。项目实施以来,已选派共计两万余名中青年骨干教师赴国外研修,对于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和重点学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专业领域以及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急需专业。
(三)资助内容及经费来源: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我校与留学基金委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能积极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无违法违纪记录,身心健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资历条件
1.申请人条件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及《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并同时符合《西藏民族大学公派出国(境)访学研修管理办法》(藏民大发〔2018〕1号)》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申请人应为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本科学历申请人要求在我校工作5年以上(截止时间按照2020年4月1日计算),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申请人要求在我校工作满3年(截止时间按照2020年4月1日计算)。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申请人应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截止时间按照2020年4月1日计算),在我校工作1年以上(截止时间按照2020年4月1日计算)。
(三)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教学工作量饱满。优先支持学科带头人以及被列为重点培养对象的青年骨干教师;或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教改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教改课题研究的青年骨干教师。
(四)须已获得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的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函。
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资金资助情况;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五)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截止时间按照2020年4月1日计算)。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连续留学8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结业证书有效期截止时间按照2020年4月1日计算。具体要求为: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俄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网考95分,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六)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需在上次留学回国后服务满5年(含)以上才能再次申请。享受过学校公派出国(境)研修3个月及以上、6个月以下的,回校工作满2年(含)以上才能再次申请;6个月及以上、1年以下的,回校工作满3年(含)以上才能再次申请;1年及以上的,回校工作满5年后才能再次申请。
四、申请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8月28日至9月3日,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后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份:
1.《西藏民族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附件1
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外语水平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科研项目在研证明
正在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课题研究的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科研处或教务处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7.科研成果清单
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参加工作以来,重点考察近五年成果,由科研处统一认定并加盖公章。
具体内容如下:
①科研项目
申请人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清单,一般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来源、起止时间、经费额度、个人排名等。
②学术论文及著作
为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一般应注明论文/著作名称、刊物/出版社名称、作者排名/身份(自著、合著、编著等)、期号/年度、刊物类别(SCI、SSCI、CSSCI等)。
③获奖情况
主要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教学获奖。一般应注明获奖级别(国家级、省部级)、奖励部门、等级、获奖年月、个人排名等。
8.外方合作者或导师简历
9.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二)9月4日至7日,各单位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及学科建设的需要,重点选派承担科研课题并结合课题研究工作出国研修的人员,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评审,重点审查申报人研修计划,确定申报人选,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向学校办公室对外联络科提交以下材料:
1.《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2;请同时提供电子版并发至:dengrui@xzmu.edu.cn
2.申报人申请纸质材料;
(三)9月8日至9月14日,学校办公室对外联络科组织相关单位以及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批准及校内公示后确定。
(四)9月15日至9月19日,学校办公室对外联络科将指导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
(五)9月20日至9月25日,学校办公室对外联络科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准备学校推荐公函等单位推荐材料,提交至留学基金委。
五、录取及派出
留学基金委评审与录取结果于11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构。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留学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得变更。留学资格有效期按录取文件执行,届时如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不予以办理延期手续。
项目具体内容要求详见:
国家留学基金委2020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727
六、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 睿
电   话:33755084 
Email :dengrui@xzmu.edu.cn
CSC项目申报QQ交流群号:456321656
 
附件:
 
                                                   
 
                                          学校办公室
                                                                                    2020年7月11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西藏民族大学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西藏民族大学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民族大学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民族大学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民族大学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版权所有©2015 西藏民族大学 地址:陕西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编:712082 制作维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备案号:陕ICP备16001070号-1     您是第位访客
招生电话:029-33755799(本专科)   029-33755387(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