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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财务处购买凭证影像化系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征求意见公示

来源:资产管理处发布时间:2020-07-23本文已被浏览 143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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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西藏自治区档案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藏档发〔2020〕2号精神,财务处相应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联系会计软件公司推进会计档案电子化工作。根据会计凭证影像化的要求,需要购置相应会计资料影像化系统软件及扫描设备。

会计凭证的影响化系统应以先进的影像管理技术为基础,配合相关的系统硬件,将纸面凭证转换成电子影像文件,并实现自动建立索引、查询、调阅、存贮等功能。系统应采用Mongodb数据库存储凭证影像文件,确保凭证图片不被盗用、冒用;确保数据完整避免文件存储引起的文件破损;保证用户的访问速度,能够更便捷的获取数据,接近文件系统的访问速度,同时支持超大文件存储。系统应可与财务管理系统、网上查询系统等配合使用,可在这些系统中预览或下载凭证影像。

鉴于以上功能要求,需要会计资料影像化系统与现使用的神州浩天公司的财务管理软件配套使用,实现无缝链接,其他公司无法提供,高速扫描仪选用与神州浩天公司合作的柯达高速扫描仪,需要神州浩天公司定制开发的专用驱动,公司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1号楼B-2008,联系电话:022-58389704。因此上述财务凭证影像化系统及配套扫描仪只能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期限从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止。

如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西藏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荆潇,电话:029-33755401,监督电话:029-33755293。意见反馈需说明反对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提供联系人实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西藏民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723

附件:

西藏民族大学财务处购买凭证影像化系统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专家意见表      

                                                        时间:2020723

预算单位

西藏民族大学

使用单位

西藏民族大学财务

项目名称

西藏民族大学财务处购买凭证影像化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金额

148000.00元

专家1意见

为保证我校会计档案电子化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与现有神州浩天财务管理系统的无缝对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神州浩天公司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冯晨

职称

高级会计师

工作单位

西藏民族大学财务处

专家2意见

会计档案电子化工作鉴于其专业性较强,需要与财务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

唐静

职称

高级会计师

工作单位

西藏民族大学财务处

专家3意见

州浩天《凭证影像化系统》要与现有的财务管理系统进行对接,高速扫描仪与神州浩天《凭证影像化系统》无缝对接,且需要神州浩天专版驱动,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为好。

专家姓名

樊晓晶

职称

会计师

工作单位

西藏民族大学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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