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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关于征集《成果要报》等咨政类成果的通知

来源:2011中心发布时间:2020-10-04本文已被浏览 152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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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校直部门,协同单位:

自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2011中心”)20155月份启动《成果要报》报送工作以来,在2011中心各研究平台、相关院系和协同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成效,报送的《成果要报》等咨政类成果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部分成果得到国家领导人与自治区主要领导的批示,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益。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社科学科研究优势,宣传和展示我校科学研究的优秀成果,推进我校社科类成果转化,为国家、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现将征集《成果要报》等咨政类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稿对象

全校教职工和协同单位相关科研工作者。

二、稿件要求

1.《成果要报》要以“政府主导、区域急需、创新引领、影响突出”为宗旨,紧紧围绕“西藏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政府、公众共同关注的重大现实”,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应围绕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凝炼和集中反映研究成果的主要观点,突出核心观点。

2.《成果要报》要以成果质量为核心,突出应用价值,体现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和(预期)重大影响,针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中迫切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集中反映西藏经济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3.《成果要报》标题应是“××××对策建议或××××问题分析及对策建议”,正文字数一般在2000-3000字左右,正文前应有300-500字左右的内容摘要。在文末标注作者姓名、职称、学历、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若依托课题项目的,文末加括号标注“本文系××××项目成果要报”字样。

4.《成果要报》结构要简洁清晰,语言要通俗易懂,文笔流畅,尽量避免晦涩的学术语言。

5.《成果要报》应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三、征稿流程

1.投稿人将电子版稿件提交2011中心,邮箱为xzmyxietong@sina.com

2.2011中心对所提交稿件的研究方向、实际应用价值、语言风格、格式进行初审;

3.2011中心专家库相关研究方向专家评审稿件,对符合《成果要报》内容要求的稿件,提出修改意见;

4.投稿人按评审专家修改意见完善后,再次提交2011中心;

5.2011中心将定稿提交学校审核后,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

四、稿费及相关规定

2011中心录用的《成果要报》稿件:每篇稿费500元,在我校职称评审中加分标准:6/篇。

五、其它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撰写和提交《成果要报》,并做好本单位《成果要报》稿件遴选审核、推荐及报送工作。

2.《成果要报》报送后,被上级部门采纳的,按照《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管理办法(试行)》(藏民大发〔20156号)和《关于启动<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研究项目成果要报>暨征稿通知》(协同创新中心发〔20151)有关《成果要报》奖励办法执行。

3.投稿人提交的《成果要报》稿件,2011中心有权对稿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如不同意,请做出说明。

4.《成果要报》征集系中心常规工作,投稿人有成熟稿件可随时报送2011中心秘书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中心管委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 029-33755894

联系人:闫老师  王老师  

 

                     

 

西藏文化传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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