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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拉萨市2012年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的通知

来源:学院首页发布时间:2011-12-28本文已被浏览 690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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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的作用,发掘、培养更多音乐艺术人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举办拉萨市2012年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现就大赛相关事宜通知下:
一、活动宗旨
通过声乐人才的选拔推介,把拉萨最优秀的音乐人才推荐到全区、全国平台,打造拉萨歌手群。通过广泛演唱拉萨题材或拉萨风格的优秀作品,进一步营造歌颂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人民军队好、改革开放好、各族人民好的良好氛围。通过主流媒体高密度、多角度地展示、推介,鼓舞人心,凝聚士气,推动拉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比赛内容
  大赛设5类单项赛赛事。单项赛分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合唱表现形式、原生态表现形式5种类别。
 
三、参赛要求
(一)选手要求
1、参赛选手不分职业、非职业,原则上年龄为17至35周岁,原生态表现形式参赛选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的参赛选手独唱、组合唱均可,组合唱人数限6人以内(含伴奏)。原生态表现形式的参赛选手独唱、组合唱均可,组合唱人数限6人以内(含伴奏)。合唱表现形式的有伴奏、无伴奏、男声合唱、女声合唱、男女混声唱均可,人数限30人以上、60人以内(不含伴奏、指挥)。组合、合唱团在选手名额中计算为1位。
  3、允许外来选手参赛,范围限美声唱法、民族唱法、流行唱法、原生态4种类别,且原则上应为在拉萨出生或曾经在拉萨学习、工作过。
  (二)参赛曲目
  1、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海选、复选期间曲目时长限为3分钟,半决赛、决赛参赛曲目时长限为4分钟,合唱各阶段比赛均为5分钟以内。各县(区)代表队原生态表现形式参赛曲目原则上应体现本地区民族特色。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伴奏带格式为CD。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有参赛队或参赛歌手自行解决。伴奏带需提前交送大赛剧组
  2、半决赛每位参赛选手演唱1首参赛曲目,备1首曲目,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中外作品均可,鼓励演唱拉萨题材或拉萨风格的原创作品。
  3、决赛单项赛每位参赛选手演唱1首参赛曲目,备1首曲目,参赛曲目不能与半决赛相同。
4、各阶段选手参赛曲目赛前必须报评审组审定。
四、比赛程序
比赛分为海选、复选、半决赛、决赛暨颁奖晚会。组委会根据比赛情况,将优秀选手逐级推荐到自治区、中央台。
报名时间
  从通知日起截止到初赛前一天
六、初赛时间
  1月15日 民族唱法
  1月16日 流行唱法
  1月17日 美声、原生态唱法
七、复赛时间:
  1月19日 民族、流行唱法
  1月20日 美声、原生态唱法
  半决赛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八、 其他事项
1、 选手携带身份证到大赛指定报名点报名。
2、各赛事一律在拉萨举行,相关食宿及交通均由各参赛选手自理。
3、 报名地点:拉萨市广播电视台303办公室
4、 联 系 人:朗 杰         白 央
5、 联系电话:13908910308    13989012020
 
 
 
拉萨市2012年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组委会
                       2011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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