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度文艺作品创作扶持项目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发布时间:2012-04-06本文已被浏览 5909 次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各二级学院、院直各单位,附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区财政厅共同下发的《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暂行办法》(藏党宣发[2011]6号)的相关规定,大力扶持西藏题材文艺创作,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推进我区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繁荣发展。现将2012年度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单位及个人报送的文艺作品必须符合《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并需认真填写《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或《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报至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处(区党委宣传部南楼305室),联系电话:0891——6331940,联系人:安佰军。
特此通知。
附:1、《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
2、《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
 
 西藏民族学院党委宣传部      
 2012年4月6日
 
 
 
 
 
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单位(公司)项目申报表
编号:藏扶2012第 号
单位(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名称
 
公司情况简介及注册地
 
 
(非公司不填此栏)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总投资
 
申请扶持金额
 
 
申请理由
 
推荐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签章)
 
主要创作
人员
 
创作、出版(生产)
计划安排
 
 
 
 
 
构思大纲
内容
 
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专家委员会评审
意见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意见
 
批准扶持金额
 
制表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提交申报表时需将创作大纲(剧本)8套连同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
      2、公司申报需提交营业执照及文化经营相关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西藏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个人项目申报表
编号:藏扶2012个字第 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项目名称
 
项目预计完成时间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在何级文联任何职务
 
是否首次创作
 
曾经创作出版的作品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项目总投资
 
申请扶持金额
 
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
 
推荐作者的单位和个人意见(盖章)
 
主要创作人员
 
 
 
 
 
创作出版
计划
 
构思大纲
内容
 
自治区文艺创作扶持与奖励专家委员会评审
意见
 
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意见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意见
 
批准扶持
金额
 
项目完成后达到的社会效益评估
 
制表单位:西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提交申报表时需将创作大纲或(剧本)8套连同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并提交;
      2、报送时请将个人简历及获得知名奖项证书复印件一份一并上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西藏民族大学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西藏民族大学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民族大学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民族大学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民族大学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版权所有©2015 西藏民族大学 地址:陕西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编:712082 制作维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备案号:陕ICP备16001070号-1     您是第位访客
招生电话:029-33755799(本专科)   029-33755387(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