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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民族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与辅导员专职助理面试公告

来源:西藏民族大学首页发布时间:2023-08-02本文已被浏览 687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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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与辅导员专职助理工作安排,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范围

符合我校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和辅导员专职助理岗位报名条件并经过资格审核和政审考察人员。

(二)面试时间

1.科研助理面试时间:202386

科研助理面试早上8:30面试正式开始。考生于面试当日7:30开始入场进入考点8:30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2.辅导员专职助理面试时间:2023年8月9日

辅导员专职助理面试早上9:30正式开始。考生于面试当日8:30开始入场进入考点9:30后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务必按照时间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QQ群联系方式

科研助理考点设置在陕西省咸阳市,考点详细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文汇东路6号西藏民族大学校内。

辅导员专职助理面试考点设置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考点详细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慈松塘西路西藏民族大学拉萨教学实践基地。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还未加入相应岗位招聘QQ群的,请尽快加入,以便及时接收通知信如有疑问请在群里留言咨询。

考试通知QQ群号码627840653(科研助理)

                   795646004(辅导员专职助理)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开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点候考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发现报名信息及材料不实、影响招聘结果的,将取消报考人员面试和应聘资格。

三、面试方式

(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抵达指定候考室。个人手机等物品须按照工作人员要求上缴并统一管理,隐匿不报的一经发现按违规处理。候考期间考生不得离开候考室,如有上厕所等需求的,须征得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时须保持安静,严禁吸烟、喧哗、吃零食等。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次序,并由工作人员依次引导至指定考场面试,考场内提供纸和笔(不得将纸笔带出考场)。

(三)面试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按抽签序号依次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可向考官报告或问好,得到主考官示意后到考生席就座。考生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允许透漏姓名等个人信息或进行自我介绍,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面试过程中,考生未听清考官提问时,可请求考官复述(此时间计入面试时间)。本次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作答时间结束前3分钟,计时员会摇铃提醒。面试时间结束,计时员发出“时间到,请考生停止答题”指令,考生应立即停止面试答题。

(四)主考官现场宣布面试结果,考生签字确认后出考场并清点好个人物品,由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点。严禁在考点逗留或与候考考生联系。面试后,要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及时关注西藏民族大学校园网QQ群发布的公告和通知、消息等。

四、成绩

(一)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作为拟聘用及递补人选

(二)总成绩

总成绩构成为面试成绩(占60%)+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占30%)+加分项(占10%)

(三)结果公布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西藏民族大学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人事处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四)最低控制分数线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出现岗位空缺,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及加分项

现将报名科研助理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及加分项公示如下(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3个工作日

科研助理报名人员综合测评成绩及加分项公示表(详见本通知下方)

成绩答疑电话:029-33755366(研究生院);

电子邮箱:xzmuygb@163.com;

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29-33755570(人事处);

电子邮箱:xzmdzzb@xzmu.edu.cn

辅导员专职助理报名人员综合测评成绩及加分项公示情况正在测算,测算后另行通知,请报名辅导员专职助理岗位人员关注校园网公告和群内消息。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严格按照各面试考点准时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准备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当天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候考室后手机等电子设备需交考务人员集中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

(三)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请考生提早做好行程安排,熟悉考点周边环境,确保按时顺利参加面试

(五)考点为考生提供午餐、、消毒用品等物资。

(六)考生须遵规守纪,服从管理,诚信考试。违规带人进入考点,故意扰乱考场正常秩序,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他人及其他情形的,将依规严肃处理。在面试过程中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面试资格和成绩;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西藏民族大学人事处或在QQ群内反馈

联系电话:029-33755570

 

附件:科研助理报名人员综合测评成绩及加分项公示表 点击下载

 

 

西藏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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