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校直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各类档案材料及时、完整、规范归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和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档案馆将开展2025年档案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学校各单位在2024年度工作中产生属归档范围的各类文件材料。请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在档案信息网主页档案业务指导中自行下载《西藏民族大学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见校园网快速链接-“档案信息网”-“业务指导”-“归档范围”),按照表中列举的归档范围收集整理各类文档材料。
二、归档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部门立卷制度,保证本部门的各种载体归档材料详实、完整、全面,整理收集的归档文件材料应是原件,特殊情况的复印件要附带情况说明,每份文件要包含其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转发件与被转发件、请示与批复等材料。OA电子文件需要将OA电子文件审批流程单和附件按序打印整理完成组件工作,OA文件的打印版和纸质文件收集完成后,需核查文件组件情况,确保文件完整,每份OA文件待归档审核结束后及时结束流程。其他具体要求见民大档案工作群文件“2024年兼职档案员文件归档培训(修订版)”。
三、归档完成时间:各归档单位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完成归档移交工作。办理移交时,请按照纸质文件、OA文件、声像文件的顺序分别提交实体档案材料(声像文件除外)和对应的“归档文件移交目录”(见校园网快速链接-“档案信息网”-“下载中心”)(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在文件移交时需填写“西藏民族大学档案移交登记表”(见校园网快速链接-“档案信息网”-“下载中心”)
四、归档移交要求:为保证文件顺序准确无误,请提前将填写好的“西藏民族大学纸质归档文件移交目录”和“西藏民族大学档案移交数据确认表”通过西藏民族大学档案工作群QQ(248390892)发送至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预审核。待预审核完成后,更新完善且验收合格后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档案时,归档单位需将整理好的纸质文件、OA文件、电子文件及对应的“归档文件移交目录”(电子版和纸质版)交于档案馆,同时提交“西藏民族大学XX单位档案移交数据确认表”,最后在“西藏民族大学档案移交登记表”上签字盖章确认,完成档案文件的移交。
五、联系方式:各单位在归档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致电图书馆档案馆(029-33755096)或联系人艾老师(15349108582)咨询。
西藏民族大学图书馆档案馆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