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短波

法学院师生赴咸阳市仲裁机构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3-06-17本文已被浏览 2934 次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6月14日下午, 法学院院长侯明、辅导员戴畅带领11级法律事务专科一、二班全体同学,前往咸阳市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和咸阳仲裁委员会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仲裁机构负责人对我校师生的学习参观表示热烈欢迎,并深入讲解了仲裁程序、仲裁的利弊、仲裁庭的组成及仲裁的申请和受理等问题。双方还就仲裁的性质和特色、调解规则的具体内容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在学习交流中,侯明院长表示,希望以本次教学实践活动为开端,和两大机构建立交流合作的长效机制。
                                (文:左战军、何蓉/编辑:张翠娟)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西藏民族大学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西藏民族大学网所发布信息由原创信息、转载信息构成;
2、凡注明信息来源为西藏民族大学网的信息为本站原创信息,其版权为西藏民族大学网所有;
3、凡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信息为本站转载信息,西藏民族大学网不对其观点的正确性和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版权所有©2015 西藏民族大学 地址:陕西咸阳市文汇东路6号 邮编:712082 制作维护:网络信息技术中心
备案号:陕ICP备16001070号-1     您是第位访客
招生电话:029-33755799(本专科)   029-33755387(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