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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住房公积金业务开展顺利

来源:组织部(人事处)发布时间:2011-04-26本文已被浏览 868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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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校公积金业务开展顺利,第二批6名教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已获得批准。

西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民院管理部自20109月份成立以来,组织部(人事处)与财务资产管理处通力协作,制定出台《西藏民族学院教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及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并召开全院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宣传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分工与工作职责,理顺运行关系;严格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积极为我校教职工办理公积金申请及支取相关业务。截止到目前,我校共为2批十余名教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百余万元,并为五十余名教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

今后,我校住房资金管理部将继续加强专业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妥善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公积金业务工作顺利展开,将便民、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全体教职工满意。(文:组织部 王新/编辑:严寅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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